《牛虻》读后感:为什么是牛虻
牛虻不是主人公的真名。真名叫亚瑟。一个瘦小灵活,静静坐下来的时候,会被认为是个穿着男装的窈窕淑女的小伙子,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产阶级,信奉基督。因为在向神父祷告的的时候,泄露了革命秘密,被卡尔狄神父出卖,因此遭到心爱的琼玛误会。更因为生父蒙泰尼里神父的谎言,于是造成自杀的假象,负气出走。这一走,就是13年。
13年之后的出场,有点王熙凤的味道。作者并不是直接让列瓦雷士(亚瑟已经改名)登场,而是借助玛志尼党人的讨论先引起读者的兴趣。其中,便有对牛虻称呼的由来进行介绍:“因为他的舌头厉害,亚平宁山里的走私贩子给他起了个绰号叫‘牛虻’,他也就以那个绰号作为自己的笔名了。”舌头厉害怎么就叫牛虻呢?这里牵涉到一个典故。